商业建筑消防设计排烟系统的设计步骤如下:
前期准备
熟悉建筑资料:了解商业建筑的总平面图、各层平面图、剖面图、建筑高度、建筑面积、使用功能、防火分区划分等信息,明确建筑的整体布局和结构特点。
明确设计规范: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等相关标准和地方规定,确定排烟系统的设计参数和要求。
排烟系统设置范围确定
根据规范要求,确定需要设置排烟系统的区域,如商业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 100㎡且经常有人停留的地上房间、建筑面积大于 300㎡且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建筑内长度大于 20m 的疏散走道、中庭以及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等。
防烟分区划分
划分原则:防烟分区应采用挡烟垂壁、隔墙、防火卷帘、建筑横梁等划分,且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 500㎡,当空间净高大于 9m 时,防烟分区之间可不设置挡烟设施。
确定挡烟设施:根据防烟分区的划分,选择合适的挡烟垂壁或其他挡烟设施,挡烟垂壁的下垂高度不应小于 500mm。

排烟量计算
根据防烟分区面积计算:对于采用自然排烟的场所,按照每平方米不小于 30m³/h 计算排烟量;对于采用机械排烟的场所,按照每平方米不小于 60m³/h 计算排烟量,且单台风机最小排烟量不应小于 7200m³/h。
考虑特殊情况:如果商业建筑中有中庭,其排烟量应根据中庭体积和相关公式进行计算,当中庭体积小于或等于 17000m³ 时,其排烟量按其体积的 6 次 /h 换气计算;当中庭体积大于 17000m³ 时,其排烟量按其体积的 4 次 /h 换气计算,但最小排烟量不应小于 102000m³/h。
排烟口布置
位置确定:排烟口应设置在防烟分区所形成的储烟仓内,且与附近安全出口沿走道方向相邻边缘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1.5m。排烟口距离该防烟分区内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 30m。
数量计算:根据排烟量和单个排烟口的更大允许排烟量,计算每个防烟分区所需的排烟口数量。单个排烟口的排烟量应根据其风速进行核算,排烟口的风速不宜大于 10m/s。
排烟风机选型与布置
选型:根据计算所得的排烟量和系统的阻力损失,选择合适的排烟风机。排烟风机应满足在 280℃时连续工作 30min 的要求,其风量应考虑一定的安全系数,一般为 1.1 - 1.2 倍的计算风量。
布置:排烟风机宜设置在专用的风机房内,风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 的隔墙和 1.50h 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风机房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风机的出风口应远离人员密集场所和安全出口,且与进风口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20m,当垂直布置时,送风口应设置在排烟口的下方,其两者边缘最小垂直距离不应小于 6m。
排烟管道设计
材质选择:排烟管道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如镀锌钢板、不锈钢板、无机玻璃钢等。当采用金属风道时,管道风速不应大于 20m/s;当采用非金属风道时,管道风速不应大于 15m/s。
管道布置:排烟管道应尽量减少弯曲和变径,以降低阻力损失。管道穿越防火分区时,应设置防火阀,且在防火墙两侧各 2.0m 范围内的管道应采用不燃材料保温。排烟管道与可燃物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 150mm,当管道采用不燃材料隔热时,可适当减小距离,但最小不应小于 50mm。
系统控制设计
联动控制:排烟系统应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当火灾发生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能自动开启相应防烟分区的排烟口,并联动启动排烟风机。手动控制装置应设在消防控制室内,便于消防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直接启动或停止排烟风机和排烟口。
防火阀控制:在排烟风机入口处和排烟管道穿越防火分区处应设置排烟防火阀,当烟气温度达到 280℃时,排烟防火阀应自动关闭,并连锁停止相应的排烟风机。
绘制设计图纸
绘制排烟系统平面图,包括排烟口、排烟管道、防火阀、挡烟垂壁、风机等设备的平面布置位置,标注出相关尺寸和设备编号。
绘制排烟系统剖面图,展示排烟管道的走向、坡度、标高以及与其他建筑构件的关系。
绘制系统原理图,清晰表示出排烟系统的工作原理、设备之间的连接关系以及控制逻辑。
设计审核与优化
将设计方案提交给相关部门或专家进行审核,根据审核意见对设计进行修改和优化,确保排烟系统的设计符合规范要求,且具有良好的可靠性、经济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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