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装修需要遵守以下消防规范:
装修材料要求
大中型机房以及总控室等放置贵重设备的空间天花及墙面,装修材料应达到 A1 级,地面铺设的易燃材料等级要达到 B1 级。
天花板以及墙体表面局部使用多孔和泡沫状塑料装饰时,装饰材料厚度不可大于 1.5 公分,使用面积应小于该房间天花面积或墙体表面面积的 10%。
阅览室、资料室、档案室或储藏室的天花及墙面所用装修材料应达到 A 级要求,地面铺设的易燃材料等级也要达到 B1 级。
无窗办公室或位于地下室的办公室,要考虑装修材料的阻燃等级,通常应达到 A 级或更高。
配电柜或电箱不可直接安装在 B1 级的装修材料上。
灯具不得靠近 A 级以下装修材料,若灯具高温部位周边有 A 级以下材料,需进行隔热或散热处理,灯饰材料应采用 B1 级或更别的材料。
消防设施设置与维护
消火栓系统:消火栓应设置在公共区域,如过道、大厅等,不能在独立办公间内,安装高度需符合消防规定,且必须保证通水,接入消防供水。装修时不得改变消火栓的位置、栓口方向,不能妨碍箱门开启,要保留其标志。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中要保护喷头,避免破裂喷水。装修造型不能影响喷头洒水面,要为水流指示器、压力表留检查口。若有吊顶,室内喷淋口要露出吊顶一定尺寸并保持水平。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的位置是按规范计算确定的,施工中不得随意改变。新增隔离间应按规定增加单独的烟感器,每个烟感需在消防队编号存档。
防排烟系统:楼梯间的入口处应设置前室、阳台或凹形走廊等,并设置防烟、排烟设施。前室面积应大于 6㎡,前室和楼梯间的门需设置耐火极限不小于 0.9h 的乙级防火门。
疏散通道与安全出口
疏散通道:人员疏散走道应根据疏散人数经计算确定,但最小净宽度不小于 1.4m,超过一万平米的通道不得小于 2.4m,单面布局房间首层走廊净宽度不应小于 1.3m,双面布局房间时不应小于 1.4m。疏散通道内严禁设置多余门窗,不能堆放障碍物。
安全出口:办公室内最远点与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超过 30 米,两个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小于 5 米。安全出口门内门外 1.4m 内不能设置台阶踏步,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地下室和半地下室防火分区内安全疏散出口不少于两个,特殊情况下可设置一个。
施工管理规定
建立健全用火用电制度,动用明火要有许可证并有专人看管,尽量避免交叉作业,如必须交叉作业则由总负责单位现场协调。
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原则,对施工人员尤其是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同时制定灭火预案,适时进行实地灭火演练。
严格按消防部门审核后的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变工程防火设计,如需更改要报请原审核部门同意。从事装修施工的单位要主动到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登记备案,接受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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