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消防设计中的应急照明是保障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安全疏散的重要设施,以下是关于其设计的一些要点:
设计要求
设置位置:疏散楼梯间、楼梯间前室、疏散走道、人员密集的房间、消防控制室、配电室、自备发电机房等场所应设置应急照明。
照度标准:疏散走道的地面更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 1.0lx;人员密集场所内的地面更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 3.0lx;楼梯间内的地面更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 5.0lx;消防控制室、配电室、自备发电机房等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场所,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
灯具选型:应选用符合标准的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其防护等级应符合相应场所的要求。一般场所可选用普通型灯具,潮湿场所应选用防潮型灯具,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应选用防爆型灯具。
供电要求:应急照明应由专用的消防应急电源供电,当采用自带电源型应急照明灯具时,应设专用的应急照明配电箱;当采用集中电源型应急照明灯具时,应设应急照明集中电源装置。应急照明电源应保证在火灾发生时,持续供电时间不少于 30min。

安装规范
灯具安装高度:一般来说,疏散指示标志灯应安装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 1.0m 以下的墙面上;应急照明灯具宜安装在墙面的上部、顶棚上或出口的顶部。
间距要求:疏散指示标志灯的间距不应大于 20m,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 1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 1.0m。应急照明灯具的间距应根据其照度要求和场所面积合理确定,以保证照明均匀度。
控制方式
集中控制:可采用应急照明控制器对所有应急照明灯具进行集中管理和控制,实现自动巡检、故障报警、强制点亮等功能。
就地控制:在每个防火分区或楼层应设置应急照明配电箱,箱内设置手动控制开关,可就地控制本区域内的应急照明灯具。同时,应急照明灯具应具有现场手动控制功能,方便在紧急情况下人工操作。
办公室消防设计中的应急照明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安装和调试,确保其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能够可靠工作,为人员疏散和消防救援提供必要的照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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