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消防设计中疏散通道的设计要求如下:
布局与走向:
走道要简明直接,尽量避免弯曲,尤其不要往返转折,否则会造成疏散阻力和产生不安全感。
疏散通道应避免与其他功能区域相互干扰,确保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人员能够快速、顺畅地通过。
宽度要求:
首层疏散外门的总宽度,按人数最多的楼层每 100 人至少 1m 的宽度计算,首层单个疏散外门的净宽度不能小于 1.2m。
单面布局房间,首层走廊的净宽度不应小于 1.3m,双面布局房间时不应小于 1.4m。
会议室、多功能厅等设有固定座位的场所,厅内疏散走道的净宽应按通过人数每 100 人不少于 0.8m 计算,最小不宜小于 1m,边走道的最小净宽不宜小于 0.8m。
地面与空间:
疏散走道内不应设置阶梯、门槛、门垛、管道等突出物,以免影响疏散。
疏散通道的高度应保证人员正常通行,通常办公楼消防疏散高度在一米八到两米之间。
装修材料:
走道中墙面、顶棚、地面的装修应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顶面和墙面要求装修材料燃烧性能不能低于 B1 等级,地面、隔断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不能低于 B2 级。若采用架空地板,其材料燃烧性能不能低于 B1 级要求。
走道与房间隔墙应砌至梁、板底部并全部填实所有空隙,以保证其耐火性能。

安全疏散距离:
位于疏散走道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 30m,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直线距离不应大于 15m。
房间内任意一点到该房间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疏散门的距离,不应大于规范中所规定的更大距离,否则应增设安全出口。
标识与照明:
应沿疏散走道和在安全出口正上方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并保证其指向最近的疏散出口,在地面上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并使人员在走道上任何位置都能看见和识别。
建筑内疏散走道照明的更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 1.0lx,人员密集时,照度不应低于 3.0lx。
门的设置:
疏散出口门内门外 1.4m 内不能设置台阶踏步,门的开启方向必须向疏散方向开启。
安全出口、房间疏散门的设计净宽不应低于 0.9 米。
地下室和半地下室特殊要求
地下室和半地下室的防火分区内安全疏散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当有两个或以上防火分区时,相邻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墙上设有防火门时,每个防火分区可设置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房间面积小于 50㎡,可设置一个疏散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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